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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南华县石楼梯石场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斌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18-06-27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32324MA6N97XH6L |
注册号 | 532324000014727 | 组织机构代码 | MA6N97XH6 |
住址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沙桥镇石星村委会邹家冲 | ||
经营范围 | 建筑用砂岩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序号 | 年份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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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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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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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22-11-17 | 〔南〕应急罚〔2022〕非煤10号 | - |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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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1-17 | ﹝南﹞应急罚﹝2022﹞非煤10号 | 2022年10月9日,南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军、周国彪,陪同专家组到南华县石楼梯石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山南采场底部台阶坡面角超设计台阶坡面角(65°)。 | 2022年10月9日,南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军、周国彪,陪同专家组到南华县石楼梯石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山南采场底部台阶坡面角超设计台阶坡面角(65°)。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南华县石楼梯石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消除“矿山南采场底部台阶坡面角超设计台阶坡面角(65°)”的隐患,并处人民币85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南华县应急管理局 |
2 | 2021-09-14 | 南卫计职罚﹝2021﹞002号 | 南华县石楼梯石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案培训与个人防护的指导督促不符合相关要求 | 南华县石楼梯石场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规定,现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的规定 , 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 | 南华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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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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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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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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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