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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袁仁刚 关联6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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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水污染治理 |
注册资本 | 30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20-08-04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30629MA6PP3G31X |
注册号 | 530629000126180 | 组织机构代码 | MA6PP3G31 |
住址 | 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龙泉路777号麒麟盛世8-106号 | ||
经营范围 | 市政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治理;生态恢复治理;环保设施设备销售、安装及维护;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与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序号 | 年份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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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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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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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2 | 董事 | |
3 | 监事 | |
4 |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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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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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2-09-0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陆传松 杨明勇 胡文勇
[退出]
|
袁仁刚 胡文勇 邹镇阳
[新增]
|
2 | 2022-09-0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陆传松
[退出]
|
袁仁刚
[新增]
|
3 | 2021-04-21 | 工商登记联络员备案 |
胡文勇 *** 备案手机:***
|
唐永鹏 *** 备案手机:*** (网上办理)
|
截止目前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依据案号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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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云0629执1147号 | - | (2023)云0629民初1158号 | 全部未履行 | 2023-10-31 | 2023-12-20 | 详情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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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21 | 昭环罚决字〔2023〕59号 | -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
2 | 2023-08-21 | 昭环罚决字〔2023〕58号 | -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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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21 | 昭环罚决字﹝2023﹞58号 | 1、未按照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2、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中四个季度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相同,未如实报告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 | 企业名称: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双河乡垃圾热解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9MA6PP3G31X法定代表人:袁仁刚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我局于2023年4月14日对你公司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双河乡半河村垃圾热解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按照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2、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中四个季度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相同,未如实报告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之规定。以上事实有1、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2份;2、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片区经理常开兴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3、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双河乡半河村垃圾热解站现场管理员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4、现场照片4份;5、授权委托书1份;6、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9MA6PP3G31X)复印件1份;7、项目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份;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表复印件1份;9、昭通市赤水河流域(威信段)乡镇垃圾热解处理工程工艺设备提质改造验收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10、昭通市赤水河流域(威信段)乡镇垃圾热解处理工程工艺设备提质改造验收意见复印件一份;11、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双河垃圾热解站垃圾处理台账复印件1份;12、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仁刚身份证复印件1份;13、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片区经理常开兴身份证复印件1份;14、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双河乡半河村垃圾热解站现场管理员王进身份证复印件1份;15、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双河乡半河村垃圾热解站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复印件1份;16、排污许可证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复印件1份等证据为凭。我局于8月10日送达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昭环罚告字〔2023〕59号),告知书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在规定的时限内,你公司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我局视为你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以上事实,有我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昭环罚告字〔2023〕59号)等为证。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我局案件审议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罚款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对你公司双河乡垃圾热解站“未按照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的罚款处罚;对你公司双河乡垃圾热解站“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中四个季度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相同,未如实报告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的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5000.00(大写:伍仟元整)元的罚款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
2 | 2023-08-21 | 昭环罚决字﹝2023﹞59号 | 1、未按照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2、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中四个季度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相同,未如实报告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 | 企业名称: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水田镇垃圾热解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9MA6PP3G31X法定代表人:袁仁刚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我局于2023年4月14日对你公司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水田镇水田村的垃圾热解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按照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2、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中四个季度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相同,未如实报告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之规定。以上事实有1、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2、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片区经理常开兴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3、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运维部部长王进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4、授权委托书1份;5、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9MA6PP3G31X)复印件1份;6、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仁刚身份证复印件1份;7、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片区经理常开兴身份证复印件1份;8、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运维部部长王进身份证复印件1份;9、威信县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水田镇垃圾热解站)排污许可证副本部分复印件1份;10、威信县水田镇水田村垃圾热解站验收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等证据为凭。我局于8月10日送达了《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昭环罚告字〔2023〕60号),告知书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在规定的时限内,你公司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我局视为你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以上事实,有我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昭环罚告字〔2023〕60号)等为证。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我局案件审议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罚款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对你公司水田镇垃圾热解站“未按照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的罚款处罚;对你公司水田镇垃圾热解站“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中四个季度各项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相同,未如实报告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的违法行为给予人民币5000.00(大写:伍仟元整)元的罚款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登记日期 | 登记编号 | 出质人 | 质权人 | 状态 | 出质股权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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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7-07 | - | - | 昭通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 | 2021-07-07 | - | - | 昭通市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 | 2021-07-07 | - | 昭通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昭通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 | 2100.0000 |
4 | 2021-07-07 | - | 昭通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昭通市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5 | 2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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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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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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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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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