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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 | 法定代表人 | 蒋学明 关联2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注册资本 | - | ||
登记机关 | 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11-05-13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640000MA75WJ8D86 |
注册号 | 640000100006910 | 组织机构代码 | MA75WJ8D8 |
住址 | 灵武市临河镇任家庄煤矿 | ||
经营范围 | 煤炭生产(凭审批文件和许可证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序号 | 年份 | 详情 |
---|---|---|
1 | 2020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2 | 2019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3 | 2018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4 | 2017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5 | 2016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6 | 2015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7 | 2014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8 | 2013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截止目前暂无股东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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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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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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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0-07-01 | 负责人变更 |
刘建海
[退出]
|
蒋学明
[新增]
|
2 | 2020-07-0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张永强
|
张永强
|
3 | 2016-05-30 | 负责人变更 |
证件号码:****
姓名:张智福 [退出] |
证件号码:****
姓名:刘建海 [新增] |
4 | 2016-05-30 | 负责人变更 |
证件号码:642125******3716
[退出]
姓名:张智福 [退出] |
证件号码:610113******007X
[新增]
姓名:刘建海 [新增] |
5 | 2016-05-30 | 负责人变更 |
证件号码:642125************
[退出]
姓名:张智福 [退出] |
证件号码:610113************
[新增]
姓名:刘建海 [新增] |
6 | 2016-03-23 | 一照一码换照 |
91640000MA75WJ8D86[新增]
|
|
7 | 2016-03-23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经营期限起2011-05-13
经营期限止2016-03-26 [退出] |
经营期限起2011-05-13
经营期限止2027-01-21 [新增] |
8 | 2016-03-23 | 业务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生产(凭审批文件和许可证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期限内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生产(凭审批文件和许可证在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期限内经营)
|
9 | 2016-03-23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无
|
91640000MA75WJ8D86
|
10 | 2014-10-14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经营期限起2011-05-13
经营期限止2014-04-01 [退出] |
经营期限起2011-05-13
经营期限止2016-03-26 [新增] |
序号 | 发布日期 |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件身份 | 案号 |
---|---|---|---|---|---|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24-03-07 | 灵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0号 | - |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
2 | 2015-03-20 | 灵环罚字[2015]03号 | - | 银川市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
1 | 2023-09-12 | 宁﹝银﹞煤安罚﹝2023﹞101014号 | 2023年6月23-24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对任家庄煤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煤矿存在以下涉嫌违法违规问题隐患:1、充填开采工艺新建项目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评价;2、10903综采工作面实验采空区充填系统充填粉煤灰似膏体后在规程中没有及时补充完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3、110903综采工作面采煤机机载式断电仪甲烷传感器利用2.0%CH4标准气体标校,只能切断采煤机的电源,不能切断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电源;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入井线缆的入井口处缺少防雷措施;5、井下消防材料库中个别材料缺少或配备不足,缺少灭火岩粉、手动水泵、镀锌钢丝绳等;6、一号回风斜井、二号回风斜井安全通道行人风门反向风门没有联锁;7、110903综采工作面回风巷抽放瓦斯管路与钻场连接处缺少瓦斯计量装置;8、矿井反风演习时只对1号回风斜井单台主要通风机和1、2号回风斜井同时进行了反风演习,没有对2号回风斜井单台主要通风机进行反风演习;9、井下安设的风速传感器没有按规定进行调校;10、1100903综采工作面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评价报告中,仅采用了三维地质雷达一种方法进行物探探查没有做到相互验证;11、矿井尚未开展5煤层和9煤层的“三带”实测工作;12、+650m水仓联络巷内的两个沉淀池淤满,未及时清理;13、210504密闭墙为涌水密闭,现场尚未设置涌水量观测站,缺少涌水量观测装置;14、11和12采区尚未实施综合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含水层富水性及采空区积水情况尚需查明;15、副立井绞车尾绳悬挂前未作性能检测检验;16、矿井正常使用的5趟MYJV22-185mm2、MYJV42240mm2高压铠装橡套电缆,下井前未做阻燃、抗静电试验。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2 | 2023-03-28 | ﹝银﹞应急罚﹝2023﹞51号 | 2023年1月26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值班人员在指挥调度中心,利用综合安防平台视频巡查时,发现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瓦斯检测员,在井下110906机巷掘进工作面转载点的一处瓦斯检测点进行瓦斯检测作业时,未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对环境瓦斯进行检测,直接将数据填写在瓦斯检测牌板上。涉嫌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2013修订)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 现决定:对你矿作出罚款人民币八十万元(80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你矿停业整顿三天,组织全矿从事瓦检工作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学习,并组织考试,完善瓦斯检查及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力度。以这次查处的重大隐患问题为契机,全矿举一反三、开展煤矿重大隐患自查工作。整改工作完成后形成报告报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我局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停产整顿期间,煤矿正常的检维护工作照常进行,同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不发生任何事故。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3 | 2022-08-18 | 宁﹝银﹞煤安罚﹝2022﹞101009号 | 2022年6月15日,银川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行为(1):110906风巷联络巷、12采区第二中车场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均安装在倒数第二节风筒上,未安装在风筒末端;行为(2):2号主要通风机房U型压差计缺水,未与主要通风机连接,存在安全隐患;行为(3):+650m采区水泵房主、副水仓未按规定在雨季前清理1次水仓中的淤泥,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为(4):+850m水平副斜井井底车场使用的2#8吨蓄电池电机车、7#5吨蓄电池电机车撒砂装置连杆机构锈死,撒砂装置不正常;行为(5):110903切眼迎头的掘锚机视频信息不能上传;行为(6):+850水平1#绕道掘进工作面带式运输机机尾没有设行人过桥,存在安全隐患;行为(7):主井架空乘人器机尾惰轮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行为(8):没有及时清扫、冲洗12采区煤仓上口回风联络巷巷帮的浮煤和沉积煤尘,存在安全隐患。以上违法事实,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以上违法事实,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版)》的规定、经裁量后,决定对该矿第(1)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八千元(3.8万元)的行政处罚,第(2)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八千元(3.8万元)的行政处罚,第(3)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八千元(3.8万元)的行政处罚,第(4)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九千元(1.9万元)的行政处罚,第(5)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九千元(1.9万元)的行政处罚,第(6)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九千元(1.9万元)的行政处罚,第(7)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8)项违法事实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九千元(1.9万元)的行政处罚,综上,对以上违法事实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20万元)的行政处罚。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4 | 2022-05-09 | ﹝银﹞应急罚﹝2022﹞3号 | 2022年4月2日,我局矿山科行政执法人员对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项:(1)12采区第二中车场迎头风筒传感器挂在第五节风筒上,未悬挂在风筒末端;(2)650变电所回风绕道与第三车辆交叉点无避灾路线指示牌;(3)12采区辅助运输上山与胶带运输上山联络巷交叉点无避灾路线指示牌;(4)副立井环形车场风门两侧电缆无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5)12采区北翼大巷沿线均无任何反光行车标识;(6)110904风巷连续牵引绞车栅栏上未设置警示标识;(7)21采区皮带机尾、12采区第二中车场局部通风机配电点的消防材料站各有一具灭火器失效;(8)+650m水泵房防火密闭门关闭不严,密闭门与密封垫之间有8mm间隙;(9)提升系统应当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发现缺少3月份检查记录;(10)210504回撤工作面回风巷压风自救装置一套未与水连接,一套锈蚀严重打不开,均处于失效状态;(11)2采区辅助运输上山400m转弯处缺防撞设施;(12)12采区辅助运输上山750m转弯处缺防撞设施;(13)副立井+650m水平井底车场北侧缺少一处防护网;(14)副立井井底车场有一处道岔闭合不严,超过闭合间隙2mm规定;(15)+650m水泵房高压绝缘台绝缘强度检测为2021年11月到期,截至2022年4月2日检查时还未做检测报告;(16)矿用阻化剂高分子材料,未做安全性与环保性评估报告。经核实该矿违法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二条第八项第十项、第四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款、第六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第七条第十一款,建议立案调查。 | 人民币15.5万元(壹拾伍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
5 | 2021-09-18 | 灵水政行决﹝2021﹞07号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在灵武市临河镇任家庄煤矿存在抽取地下水行为,并且未取得取水许可证。 |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在灵武市临河镇任家庄煤矿存在抽取地下水行为,并且未取得取水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第二条第二款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违法行为为严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的规定:(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限期2021年12月30日之前办理取得取水许可证。2、处罚款捌万元整(¥80000.00)。3、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 灵武市水务局 |
6 | 2020-06-10 | ﹝宁﹞应急罚﹝2020﹞2603号 | 安全生产类违法 | 分别处以3万元、2万元、2万元罚款,合计7万元。 |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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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公布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公布号 | 专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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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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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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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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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