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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根河市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尚金鹏 关联1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汽车新车零售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16-07-04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150785MA0MY9WB04 |
注册号 | 150785000008445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MY9WB0 |
住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惠泽馨苑小区A区1号商业楼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零配件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序号 | 年份 | 详情 |
---|---|---|
1 | 2020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2 | 2019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3 | 2018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4 | 2017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5 | 2016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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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经理,执行董事 | |
2 | 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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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3-05-1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孟令会
尚金鹏 尚金鹏 赵晓辉 [退出] |
孟令会
尚金鹏 尚金鹏 付强 [新增] |
2 | 2022-10-25 | 业务范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汽车配件销售
[退出]
商务代理 [退出] |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新增]
汽车零配件零售 [新增]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新增] 汽车销售 [新增]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新增]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 |
3 | 2021-09-16 | 负责人变更 |
魏冬冬
[退出]
|
尚金鹏
[新增]
|
4 | 2021-09-16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魏冬冬100.万
[退出]
|
尚金鹏100.万
[新增]
|
5 | 2021-09-16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执行董事)
张艳艳(监事) [退出] 魏冬冬(经理 [退出] |
执行董事)
赵晓辉(监事) [新增] 尚金鹏(经理 [新增] |
6 | 2021-04-1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丁长鑫(执行董事
[退出]
经理) [退出] 朱美琦(监事) [退出] |
张艳艳(监事)
[新增]
魏冬冬(经理 [新增] 执行董事) [新增] |
7 | 2021-04-15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丁长鑫
[退出]
|
魏冬冬
[新增]
|
8 | 2019-08-06 | 驻在地址变更 |
内蒙古
根河市安泰家园小区19号楼1号商服
|
内蒙古
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惠泽馨苑小区A区1号商业楼
|
9 | 2018-04-09 | 负责人变更 |
刘斯佳
[退出]
|
丁长鑫
[新增]
|
10 | 2018-04-09 |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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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16-11-21 | 根市监稽处字(2016)7号 | 根 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市监稽处字(2016)7号 -------------------------------------------------------- 关于根河市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虚假 宣传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根河市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斯佳,公司住所:内蒙古根河市安泰家园小区19号楼1号商服;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销售;商务代理。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50785MAOMY9WB04。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7月4日经核准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中于 2016年9月17日-19日在根河市世纪广场进行车展宣传和有奖销售活动,现场横幅内容是“根河市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首届大型车展”,彩旗上宣传内容是“北京现代”、“ 零利息贷款购车,低首付低利息”,在9月16日由公司销售人员利用微信公众号“根河微传媒3部”宣传此次车展活动,内容是“根河市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9月17,18,19日在世纪广场举办大型车展活动,所有车型零利润销售,购车还可办理0首付,0利息,低首付低利息贷款,购车人员当场进行现金抽奖活动,本店负责售前,售后,保险,落户一条龙服务,销售热线:18647036188微信同号,店面位置:根河市新华书店后身,安泰小区号1商服”。据当事人负责人口述:活动现场抽奖没有明示奖金数额、中奖率等,只是将500元面额不等现金装入箱子中由抓奖者随意抓一把即可。对于宣传中所称的“所有车型零利润销售”是进价销售,但却不明示进价,又提供不了进价和费用单据证明是零利润销售。当事人以自己名义宣传可办理“0首付,0利息,低首付低利息贷款”,当事人并未取得《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贷款人资格和贷款人委托,没有办理汽车贷款的资质,当事人无法证明其宣传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彩旗1块,制作费300.00元。当事人自称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和财务账目,至检查之日共卖出各类车型共10台,销售单价69,700.00-131,000.00元不等,每车收取定金5,000.00-10,000.00元不等。 证明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证据一、2016年9月21日现场笔录1份、检查现场提取定车合同复印件7份、汽车买卖合同1份,证明对当事人检查所发现的违法事实及现场情况。 证据二、2016年9月27日对丁长鑫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举办车展进行广告宣传的时间、地点、内容、数量、金额和过程的事实。 证据三、微信广告手机截屏照片2张,车展现场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发布广告的内容和活动现场。 证据四、当事人刘斯佳身份证复印件1份、丁长鑫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刘斯佳和丁长鑫个人身份。 证据五、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与丁长鑫的授权委托关系。 证据六、根河市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检查和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配合调查,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提出陈述和申辩,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有本条第一款(一)、(二)、(三)、(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2,000.00元 。 当事人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河支行15001617336052504303账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根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根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 2016年11月21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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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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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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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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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