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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贵州益牲堂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孝 关联2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畜牧业-其他畜牧业-其他未列明畜牧业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20-12-01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22600MAAK585986 |
注册号 | 522600000085054 | 组织机构代码 | MAAK58598 |
住址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北路52号中兴新苑小区1栋1层8号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兽药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粮食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畜牧机械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序号 | 年份 | 详情 |
---|---|---|
1 | 2020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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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2 | 监事 | |
3 | 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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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投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投资比例 | 投资数额 | 成立日期 |
---|---|---|---|---|---|
1 | 周孝 共有2家公司 | 95.0% | 95.0万人民币 | 2024-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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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4-05-28 | 业务范围变更 |
许可项目:兽药经营
烟草制品零售 酒类经营 农药零售 农药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粮食收购 饲料原料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 食用农产品零售 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批发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兽药经营
烟草制品零售 酒类经营 农药零售 农药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粮食收购 饲料原料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 食用农产品零售 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批发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畜牧机械销售 [新增] 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 [新增] 兽医专用器械销售 [新增]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新增] 机械设备租赁 [新增] 软件开发 [新增]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新增]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新增]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新增] |
2 | 2024-05-21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3 | 2024-05-21 | 业务范围变更 |
兽用药品、疫苗、器材、动物生物制品、兽用中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牲畜、家禽、烟、酒销售饲料原料、玉米、豆粕代加工及销售
[退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退出]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退出] |
许可项目:兽药经营
[新增]
烟草制品零售 [新增] 酒类经营 [新增] 农药零售 [新增] 农药批发 [新增]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新增] 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新增] 粮食收购 [新增] 饲料原料销售 [新增] 饲料添加剂销售 [新增] 食用农产品零售 [新增] 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新增] 食用农产品批发 [新增]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新增]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 |
4 | 2024-05-21 | 其他事项备案 |
0399
[退出]
|
5253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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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
1 | 2022-02-21 | 凯农﹝兽药﹞罚﹝2022﹞2号 | 2021年8月26日,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兽药黄芪多糖注射液(标称生产厂家: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0704;批准文号:兽药字010122711;包装规格:10ml/支 10支/盒)进行抽样检测。经贵州省兽药饲料检测所检验,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黔检Y[2021]ZC046号),检测项目中单糖和双糖的检验数据“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对检测报告提出申请复检。2021年12月2日,经贵州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复检,并出具了《检验检测报告》(黔检Y[2021]ZF001号),单糖和双糖检测数据显示“供试品色谱中,出现与葡萄糖、蔗糖、果糖对照品色谱峰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与葡萄糖、果糖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峰面积小于相应对照品峰面积;与蔗糖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峰面积大于蔗糖对照品峰面积。在蔗糖对照品色谱峰相对保留时间0.25~1.50范围内无其他峰”,与标准规定“供试品色谱中,若出现与葡萄糖、蔗糖、果糖对照品色谱峰保留时间相同的色谱峰,其峰面积均不得大于对照品的峰面积;在蔗糖对照品色谱峰相对保留时间0.25~1.50范围内,应不得出现其他色谱峰”不符,得出检验结论:本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0二0年版第二部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2022年1月6日,本机关接到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当事人的复检报告,于当日向当事人送达《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凯农[兽药]检告[2022]1号,告知当事人复检结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认定兽药“黄芪多糖注射液”为劣兽药。当事人经营劣兽药,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2022年1月11日,经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调取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兽药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等证据材料复印件,2022年1月6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上述兽药产品27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以上兽药作证据登记保存。2022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收集当事人经营上述兽药的发货清单、兽药销售电子台账、销售发票等证据材料,了解上述兽药产品的经营情况。 目前,该案事实已基本调查清楚。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21年8月2日从四川牧和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兽药产品1件共30盒,销售零售价20.00元/盒,货值600.00元。至2022年1月6日止,已销售25盒,共实现销售收入500.00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实了当事人兽药经营的适格主体身份; 证据二:抽样检测结果告知书(凯农[兽药]检告[2022]1号),证实了本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复检后,根据程序进行复检,并告知当事人复检结果; 证据三:贵州省兽药饲料检测所《检验检测报告》2份 (黔检Y[2021]ZC046号、黔检Y[2021]ZF001号),两次检验结果证实了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兽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客观事实; 证据四: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实了当事人经营该批次兽药产品的违法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询问笔录、厂家发货清单、兽药销售电子台账、销售发票等,证实了当事人经营该批次兽药产品的货值和违法所得金额; 证据六:《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回证等,证实了本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上述证据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相互印证,具有关联性,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 本机关认为: 当事人经营的兽药“黄芪多糖注射液”质量抽检不合格认定为劣兽药,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 一、没收劣兽药“黄芪多糖注射液”5盒; 二、没收违法所得500.00元; 三、并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1200.00元; 当事人须缴纳罚没款1700.00元(壹仟柒佰元整) | 凯里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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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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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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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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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