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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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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293-299号(温州霞光印刷有限公司内1幢二层) 附近企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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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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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8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 2
  • 经营状况
  • 知识产权
  • 公司舆情

基本信息

基本工商
公司名称 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成钢 关联2家企业
曾用名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 教育-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文化艺术培训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经营状态 在营
成立日期 2021-05-19 核准日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参保人数 -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 91330383MA2L3YH074
注册号 330383000061001 组织机构代码 MA2L3YH07
住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293-299号(温州霞光印刷有限公司内1幢二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图谱
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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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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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彭成钢
*** ***
2
章露露
*** ***
股权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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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高管 2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监事
历史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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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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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历史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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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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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4
序号 变更日期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2022-03-09 投资人(股权)变更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余水清 [退出]
姓名: 刘君轻 [退出]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彭成钢 [新增]
姓名: 章露露 [新增]
2 2022-03-09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余水清 [退出]
姓名: 刘君轻 [退出]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彭成钢 [新增]
姓名: 章露露 [新增]
3 2022-03-09 企业联络人员、财务人员 原联络员姓名:余水清 [退出]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退出]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退出]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退出]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退出]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退出]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余水清 [退出]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退出]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退出]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退出]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退出]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退出]
现联络员姓名:彭成钢 [新增]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新增]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新增]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新增]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新增]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新增]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彭成钢 [新增]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新增]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新增]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新增]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新增]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新增]
4 2022-03-09 法定代表人变更 余水清 [退出]
彭成钢 [新增]

司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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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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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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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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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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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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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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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行政处罚 1
序号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 详情
1 2022-10-01 温龙港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071号 -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 1
序号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决定机关 详情
1 2022-10-01 温龙港综执罚决字﹝2022﹞第01-0071号 2022年7月5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293-299号的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发现改地址的9号教室、10号教室和第2教室有学生参加培训,并通过拍照、查扣相关试卷、书籍并由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彭成刚签字确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于2022年7月11日认定了该机构培训内容为学科类。2022年7月19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将上述案件移送我局。,经我局执法人员初步确认,当事人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其他教育机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2022年7月5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293-299号的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发现该地址的9号教室、10号教室和第2教室有学生参加培训,并通过拍照、查扣相关试卷、书籍并由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彭成钢签字确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于2022年7月11日认定了其进行学科教学活动属于违法办学。2022年7月19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将上述线索移送本机关。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初步确认,当事人涉嫌违反国家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违规举办其他教育机构。执法人员根据上述情况于2022年7月22日依法立案调查。主要违法事实: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293-299号进行学科类教学活动,未取得教育部门的审批许可也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反国家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违规举办其他教育机构。2022年7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招收35名学生进行幼小衔接培训和科学课培训,违法办学所得总金额为10300元。2022年7月6日当事人已经退还全部违法所得10300元。2022年8月1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当事人已经停止违法办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违规举办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规定,参照《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序号1“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1.没收违法所得;2.若在责令停止办学的期限内停止办学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若在复查时仍未停止办学的,拟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若在再次复查时已停止办学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若在再次复查时仍未停止办学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且已停止办学,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龙港市博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款至指定账号。当事人缴纳罚款先到本机关703领取缴款通知书,凭缴款单号到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地址:龙港市人民路1000号缴款,最后到本机关领取浙江省罚没财物专用票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龙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龙港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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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股权出质信息!

行政监督

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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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

历次融资

截止目前暂无融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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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

截止目前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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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概况(单位¥,月薪) 数据来源:互联网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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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记录

截止目前暂无招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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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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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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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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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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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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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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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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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执行标的(元):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 案号
失信被执行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省份
案号 (2020)京03执96号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立案日期 发布日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日期 关联当事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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